欧阳移和律师 09:00-21:59
欧阳移和律师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信任创造价值
13574971695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小孩抚养费,全力为当事人挽回损失

发布者:欧阳移和律师 时间:2025年11月26日 126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原告刘X,男,2010年3月出生,湖南汉寿县人

法定代理人:伍某,女,1983年8月出生,湖南汉寿县人,系原告之母

被告刘X,男,1981年9月出生,湖南省武冈市人

伍某与被告刘X于2011年5月在邵阳市大祥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在2010年3月15日生育原告刘X,2018年7月16日在大祥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男孩刘X由伍某抚养,被告刘X每年给付孩子抚养费20000元。但双方离婚后,被告刘X没有 按照协议履行,只支付部分抚养费用,至今已欠付135500元,因无法联系,因此成讼。

办案过程:

在熟人介绍下,伍某委托本律师代理诉讼,我方在收集到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后迅疾起诉立案,并尝试与被告沟通协调,但是因被告不在国内,被告本人又托付亲属处理,事情进展不畅,没有效果,因此通过公告送达,确定开庭时间,可是开庭时被告又视频参加开庭,说其委托亲属多次交付孩子抚养费,打算提交证据,法院给他十天时间,可是到期后仍然没有提供,法院于是作出判决。

办案结果:2025年11月17日,法院判决被告刘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X支付抚养费133800元,2025年9月起按照每年20000元支付给与原告刘X,直至刘X成年时止。

欧阳移和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8
  • 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
    • 执业18年
    • 13574971695
    • 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9.1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96次 (优于98.46%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次 (优于94.8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5447分 (优于98.9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97篇 (优于99.91%的律师)

    版权所有:欧阳移和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69944 昨日访问量:76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