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接到小L的咨询电话,称自己是独生子女,前几年母亲先去世,最近父亲又刚去世,其带着存折、父母的死亡证明和户口本想去银行把父亲账户里的存款取出来。银行则称需要公证处的公证书或者法院文书,小L无功而返。小L咨询公证处后,更是感到绝望了,公证书罗列出一串证明材料直接将其劝退了。这才决定向律师咨询。在此需要明确的是,独生子女的继承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这点毋庸置疑。但是实践中会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前面小L遇到银行不配合的情况。实践中,我们还遇到独生子女房屋继承的问题,不动产中心不配合过户。这些问题如何解决呢?
北京濬远律师事务所李锦星律师解释,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前述规定,小L作为独生子女是享有继承权的,但是如何分配遗产份额还要结合有无其他法定继承人来确定。
北京濬远律师事务所李锦星律师分析,如果被继承人除了独生子女以外还有其他继承人,可以通过起诉其他继承人的方式进行遗产的继承和分割。然而,实践中难度比较大的主要集中在被继承人除独生子女外无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一般来说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起诉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第二种方式会直接起诉银行或者不动产事务中心。
北京濬远律师事务所李锦星律师提醒,解决独生子女继承问题时,直接起诉第二顺序继承存在一定风险。不少法院会以独生子女为唯一继承人且不存在实际纠纷为由驳回起诉。
第二种方式根据遗产性质不同,解决方式也有所不同。如果唯一继承人要求继承银行存款的,基于被继承人与银行形成的合同关系,实践中可以通过储蓄合同纠纷和保管合同纠纷进行起诉,最终法院判决银行交付存款(参考案例:(2019)京0102民初5554号、(2018)京0108民初6845号)。如果遗产是房屋,在唯一继承人提供材料后,房屋管理部门拒绝办理过户的,应以行政机关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办理过户手续。
北京濬远律师事务所李锦星律师建议,随着时间推移,独生子女继承问题凸显。尽管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不再强制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但是实践中相关单位还是会提出类似要求。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选择诉讼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提前咨询律师减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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