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工留薪期不是“病假”
· 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付;
· 期限按伤情+《停工留薪期目录》定,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可延;
· 期间不能按事假、无薪假处理,否则违法。
二、护理费怎么算
· 住院期间需护理,单位没派护工,按统筹地区标准付护理费;
· 定残后需长期护理,按护理等级从基金付生活护理费(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分别对应50%/40%/30%统筹工资)。
三、旧伤复发
· 已认定工伤,复发治疗费仍走工伤基金;
· 需提交复发诊断+与原工伤因果关系证明;
· 单位不能因“以前赔过了”拒付。
四、调岗与解除红线
· 1—4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
· 5—6级:单位难安排可发津贴,不得轻易解除;
· 7—10级: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付医疗+就业补助;
· 工伤期间不得违法辞退。
五、律师提示
· 停工留薪期争议,申请“期长鉴定”;
· 单位不付工资,可仲裁一并要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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