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核心内容:
用工形态
? 岗位:外贸业务员,口头约定“底薪7500+1%提成、单休、8小时制”。
? 签约状态:全程无纸质合同,仅微信寥寥数语确认待遇。
? 社保:前4个月按最低基数缴纳,后断缴。时间轴
① 2024-07-08 入职
② 2024-11-06 与同事肢体冲突,公司口头要求其“自行离职”
③ 2024-11-07 起员工仍天天打卡,公司停社保但未强制驱离
④ 2025-01-04 员工下班途中车祸,后被认定为工伤
⑤ 2025-02-21 经民警调解,公司一次性支付21000元,员工手写“全部工资已结清”收条
⑥ 2025-03-09 员工再次登门要求“开具辞退证明”并拍照留证
⑦ 2025-04 申请仲裁→仲裁委判赔二倍工资差额30590元(公司已履行)
⑧ 2025-09 一审落槌:除两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800元外,其余请求悉数驳回争议焦点与法院认定
? 劳动关系是否延续:公司称“11月已辞退”,但无书面通知且默许其继续打卡→视为持续用工至收条日(2025-02-21)。
? 二倍工资:微信记录虽载明岗位、薪资、休假,缺乏合同正式要件→仍应支付;仲裁按实得工资70%折算,法院认为合理,公司亦已支付,不再追加。
? 工资是否结清:收条写明“全部工资已结清”,员工无充分证据系受胁迫→已生效。
? 加班费:仅找到两则放假通知可证明法定节假日加班2天,其余打卡、群发邮件不足以证明“公司安排加班”→支持1800元,其余驳回。
? 高温/租房/西装/提成:员工未能举证双方存在相关约定或制度→驳回。
? 未休年假:连续工龄未满12个月且当年度存在多段社保中断→不享带薪年假。
? 工伤医疗费:员工未证明因公司原因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驳回。
? 违法解除赔偿:劳动关系因“收条+不再出勤”而终止,无证据证明公司后续再次辞退→驳回。裁判结果
公司再付1800元;其余诉请悉数驳回。启示
? 无纸化聊天≠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负举证不能的惩罚性赔偿风险。
? “口头辞退”若无送达与证据,反被认定持续用工;解除意思表示必须明确、可追溯。
? 员工“打卡留痕”若无具体工作安排或成果印证,难以单独支撑加班或工资请求。
? 收条、调解协议文字一旦签署即产生“已结清”推定,反悔需有强力反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