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咨询:结婚前,我丈夫用我的身份信息贷款买了一部车,后来我们协议离婚后车归他所有,由他负责还车贷。结果他贷款一直没还,现在已联系不上了,前两天我收到传票被银行起诉了,我现在应怎么办?
我的解答:由于是男方用女方的身份信息签订贷款合同买车,只能先由女方偿还贷款,再起诉男方要求其归还欠款。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相对性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如果贷款合同是以女方的名义签订的,银行只能要求女方偿还贷款。即使离婚时双方约定车归男方并由男方负责还车贷,此协议也只能约束双方当事人,不能对抗银行的还款请求。车贷逾期不但会产生逾期的违约金,有逾期还款的记录也会影响个人征信。一旦银行起诉并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能会查封女方名下的财产。所以建议这位听众朋友尽快偿还汽车贷款。双方在离婚时,对车辆和贷款偿还问题已经有约定,而你前夫没有履行约定,导致你被银行起诉。你偿还银行贷款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起诉你前夫追偿自己已支付的款项。此外,你还可以主张因你前夫的违约给你造成的经济损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候,你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查封你前夫名下的车辆、房产、存款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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