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咨询:我买了一套期房,当时说2019年能交房,后来赶上了疫情,一直也没有完工,后来又说开发商没钱不能继续建造了,这小区就成了烂尾工程一直在那儿放着,现在施工方管开发商要钱,银行也让开发商还贷款,开发商还欠一些材料供应商的钱,各方都让开发商还钱,但是开发商没有那么多钱,所以,可能他盖的楼房就会被拍卖或者抵债。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我的房子估计是保不住了我的钱还有希望能拿回来吗?
我的解答:你的问题是建设工程(不动产)上设立的多个债权的清偿顺位问题。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中是这样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之间的权利顺位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承包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只支付了部分价款的商品房消费者,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实际支付剩余价款的,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也就是说,你的这套期房如果是全款购买的,那么你的权益会优先于开发商的前面提及的几种债权优先获得保障,如果小区或者楼房被拍卖了,那么也是先把你的钱还给你;如果你是按揭购房,那么只要你在法院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把余款补交完毕,那么你的权益一样可以优先获得保障。
2年
12594分 (优于96.3%的律师)
一天内
42篇 (优于79.22%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