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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一)

作者:袁晓雪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7次举报

    当事人咨询我跟现在的媳妇结婚十年了,我名下有套房子,是结婚前我自己付首付买的,结婚这十年我媳妇挣钱自己花,我家里的一切开销都是我出,包括还房贷,现在还没还清呢,如果离婚的话,我的房子媳妇有权分吗?

    我的解答:首先,要看你和你的妻子之间是否存在婚后财产独立协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个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你和你妻子有这种书面协议的话,那么你婚前自己支付首付,婚后用自己的收入还贷款的,这套房子就是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不进行分割,还归你一个人所有;如果没有这种协议,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即使婚后你妻子的收入由她自己支配,家庭全部开销都由你一个人来承担,但是,你和你妻子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婚后,你用共同财产偿还房贷,这套房子你妻子就有权进行分割,说到这里那你可能又要问了:怎么分割呀?是不是必须得分给她一半呢?这个也不一定,因为现在这套房只登记在你一个人的名下,离婚时对你这套房子的分割比例,可以根据你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长短、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家庭的贡献多少以及夫妻对于导致离婚有无过错和过错大小等条件来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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