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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原房主欠物业费应不应该由购房人补缴问题

作者:袁晓雪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1次举报

    当事人:我从个人手里买了一个毛坯房,卖给我的时候他已经到手,但是一直没入住,也没交物业费,我买房子的时候也没查他欠不欠费,我装修之后一直空着了没住,现在物业让我把物业费都补齐了,包括原房主以前欠的物业费,另外,我买完没交物业费的原因是房子外墙和房顶总渗水,有水湿痕迹,我怀疑是质量有问题,物业公司一直也没给修,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是不是有权不交物业费?之前房子不是我的名,我是不是有权拒绝交物业费?我还想问一下,之前都没入住,那这个物业费应该交吗?

    律师解答:首先来看一下你提出的房屋质量有问题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答案肯定是不可以的。房屋质量的问题是开发商作为开发销售方,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漏水、渗水问题,应当向开发商来主张权利,而物业公司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与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小区的居民形成的合同关系,这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同,主体也不同,不能混在一起看待,当然,有的小区开发商可能自己成立了物业服务公司为本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但是即便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人员混同的,由于他们可能是各自独立的法人,我们依然不能用不交物业费的方式来解决房子漏水给我们造成损害的问题,这两者之间还是应该分开来看的,向开发商维权和交物业费还是要分开进行的。

    再来看一下原房主欠缴物业费现房屋所有权人是否应当补缴的问题。这个问题,就要看一下,这位听众与原房主之间订立二手房的买卖合同中是否对物业费承担的具体方式有相关的约定,如果有约定之前欠缴的费用由谁来承担,那么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因为原物业费属于原来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形成的合同之债,应当由原房主向物业公司缴纳,不应当由后来的业主承担,也就是说这位听众没有补缴的义务。

    我们再来看你提出的房子没住用不用交物业费的问题。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等,所以,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只要物业服务公司提供了这些服务,即使你的房屋是空置状态,也是应当缴纳相应的物业费的。

    如有法律问题,也可以微信加我沟通(微信号同手机号:138036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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