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晓雪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803651935
咨询时间:08:30-20:59 服务地区

两种财产的区别

作者:袁晓雪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4次举报

婚姻关系中孳息和投资收益的问题。这两者之间的共同点都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不同点在于收益的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在婚姻关系解除时进行分割。首先看孳息,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是指通过自然规律或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孳息与投资相比最突出的特性在于“定期性”,通常按法律的规定或法律关系即可定期获得收益。其次再来看投资收益,夫妻一方如果用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产生了收益,这个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比如对所投资的公司或企业的经营产生的利润部分,比较常见的像股权分红等等,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通过刚才的对比可见,婚前存款婚后取得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不属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虽然取得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仍应属于个人财产。

袁晓雪律师 已认证
  • 13803651935
  • 黑龙江中殿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2年

  • 平台积分

    12588分 (优于96.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2篇 (优于79.22%的律师)

版权所有:袁晓雪律师IP属地:黑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9912 昨日访问量:3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