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何东华律师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79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申请人杨某某(化名)2021年7月30日入职被申请人广州某某商务有限公司(化名),并正式上班,工作岗位是软件开发工程师,主要负责软件开发和网站的维护,固定工资12000元/月。
被申请人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养老、生育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也未安排申请人休年休假,起初在被申请人公司打卡上班,2022年9月14日公司负责人之一陈某某(化名)微信通知开始在家办公。
2022年12月30日被申请人管理人陈某某其通过微信语音电话告知被辞退,与其沟通既不愿提前一个月通知,也不愿意支付待通知金和补偿,申请人发合法辞退法律截图也不被采纳。
与陈某某(化名)沟通无果后向被申请人发通知书,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依法购买社会保险等诉求,被申请人公司陈某某(化名)威胁申请人,申请人向12345热线举报。
被申请人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购买社保,不依法辞退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应该受到否定评价,后经法院调解,双调解结案后对方并未履行调解书,后申请人申请法院执行。
广州白云劳动仲裁委(简写),案件案编号穗云劳人仲案〔2023〕***号,面谈可以提供文书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