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和宅基地拆迁征收补偿款,一般包括一次性搬家费、拆迁奖励款、宅基地补偿款、房屋补偿款等项目,可大致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农村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款不能简单全部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补偿应归属房屋权利人,所以该款项在权利人死亡后,可由继承人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继承。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农村宅基地一般是指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时,宅基地仍由该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由该户剩余成员共同所有,不存在继承问题。 本案中,张母在村里自建了3间平房,五名原告不能举证证实这3间平房留有刘父的遗产份额,因此这3间平房的所有权归张母所有,属于张母的遗产,张母的遗嘱合法有效,应按照遗嘱依法处置。关于3间平房所占的宅基地,因宅基地是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张母过世后,户口中还有小刘,该户尚存,相应宅基地应由同户人员小刘继续享有使用权,在宅基地被征收后,土地征收款应分配给小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