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律师 09:00-20:00
高伟律师
德行天下,恒信自然
18660084143
咨询时间:09:00-20:00 服务地区

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撤诉

发布者:高伟律师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82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当事人包括:

  • 原告:安某章,男,1960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淄博市张店区,委托诉讼代理人为高伟,山东汇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 被告:韩某剑,男,1977年2月3日出生,汉族,住淄博市张店区,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徐学军、魏光君,山东路和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件的审理过程是:

  • 法院于2024年2月23日立案。

  • 原告安某章于2024年5月20日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的裁定:

  • 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准许原告撤诉。


高伟律师 已认证
  • 北京德恒(烟台)律师事务所
    • 18660084143
    • 北京德恒(烟台)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3年

    • 平台积分

      2766分 (优于87.6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篇 (优于99.66%的律师)

    版权所有:高伟律师IP属地:山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9840 昨日访问量:10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