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微信记录
大部分当事人为了证明某一事实,往往是将和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直接截屏后,以图片的形式向法院提交。但在法庭上,对方当事人却有可能拒不承认该微信为其本人所有,而且由于微信目前推出了微信可注销功能,导致微信记录可能不被采信。
为避免这一不利局面的发生,当事人可以采取录屏的形式固定证据,第一步需要显示微信号码,微信号码不可更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第二步,在固定微信号码后,再录制聊天记录,不限于一页,以此确定对方微信身份的同一性。需要注意的是,若是对方为语音形式,则在录屏过程中可以播放其语音。同步制作文字版内容,尤其是对方使用方言,更需提交文字版内容。若是不具备录屏形式的,在提交截屏方式的,可以使用微信自带的语音转文字功能。
为防止微信聊天被误删或者对方注销微信号更不利因素的发生,当事人可在诉前将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公证。当事人亦可在微信电脑端及时备份聊天记录。
02 转账记录
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双方微信钱款往来的纠纷,需提供具体的微信转账记录明细作为证据,以往许多人通过对微信转账页面截图的方式保存证据,然而在双方存在多笔钱款往来的情况下,该种方式费时费力,且证据效力有可能无法得到法院认可。有鉴于此,微信新增了个人微信账单导出功能,可以直接导出个人账户微信转账交易记录并加盖腾讯公司的公章(电子章),方便用户自行取证,具体的操作流程可参照下图:
第一步,进入微信钱包,右上角会有“账单”
第二步,点击“账单”后,点击右上角三个小点,会弹出“账单下载”。
第三步,点击“账单下载”,会弹出“用途下载”。
若选择证明材料,并留下邮箱后,微信很快会来PDF版本的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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