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研博律师 时间:2022年04月26日 38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20年上半年,原告从被告处承接了某项工程,2021年9月工程基本完工,但被告却以各种理由对结算方式不认可,导致原告迟迟拿不到工程款。原告无奈起诉至法院。由于考虑到被告存在赖账、转移财产之风险,本律师代理原告案件后,第一时间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确保案件胜诉后有财产可执行。
案件结果:查封被告账户后,被告资金被冻结,生产经营活动受限,被告主动提出和解,经过多次谈判,双方和解,我方同意撤诉。
律师点评:对于案件事实争议不大,仅仅是无法按时给付欠款且对方存在赖账风险的,一定需提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避免后期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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