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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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合同违约: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与服务费及原告律师费

发布者:张意律师|时间:2024年06月25日|分类:合同纠纷 |73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脱敏处理):原告(化名XX公司)与被告(化名B先生)之间因挂靠经营合同产生纠纷。B先生将其所有的车辆挂靠在XX公司名下经营,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挂靠费用,构成违约。XX公司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车辆委托服务合同》,并要求B先生支付欠款及相关费用。

仲裁结果(脱敏处理):法院判决确认XX公司与B先生签订的《车辆委托服务合同》于特定日期解除。B先生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XX公司将车辆权属转移登记至B先生名下,并支付XX公司服务费及违约金。此外,B先生还需支付XX公司律师服务费。法院驳回了XX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办案过程(脱敏处理):法院于2024年3月7日受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XX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B先生经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XX公司提交了相关证据,B先生未提交证据。法院经审核后,确认XX公司提交的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点评:本案中,法院依法审理了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确认了合同解除的时间点,并明确了B先生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法院对违约金的计算标准进行了合理调整,体现了公平原则。此外,法院对XX公司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予以支持,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B先生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保障了诉讼程序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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