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自2017年起,深圳都市门诊部内的人员形成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深圳都市门诊部(2018年变更为深圳都仕门诊部,2019年变更为深圳优德门诊部)为犯罪场所,实施强迫他人接受医疗服务的犯罪活动。该犯罪集团强迫交易的犯罪手段是根据管理层预谋并设计的“开发病人”模式开展:
首先,深圳都市门诊部在互联网发布医疗机构信息,以低价吸引在网上咨询的病人。当病人按约定来到深圳都市门诊部后,由负责“开发病人”的医生、护士利用已组成的、专用于“开发病人”的微信群,由门诊护士有目的的通过聊天等方式取得病人的信任并套取病人收入、生活状态等隐私情况后,按照分工将所获取的内容编辑到微信群中以便与医生讨论如何进一步“开发病人”;
接着,病人来到诊室中与医生见面后,医生在检查、手术的过程中,利用病人急于治疗的心理,虚构、夸大病情,手术中恶意加价,达到造成病人恐慌、被迫接受门诊部后续治疗的目的;
然后,病人在后续治疗中,医生和护士会相互配合,通过事先设计好的检查、化验模板,虚构、夸大病人病情,迫使病人选择“价高套餐”并不断复诊,最终达到强迫病人重复缴纳医疗费用的开发目的;
最后,当病人察觉被强迫交易而向相关部门投诉后,由专人负责处理投诉事宜,以退款与恐吓相结合的方式掩盖犯罪行为。
该犯罪集团具体的分工是,由犯罪嫌疑人汤虹为老板,负责领导、管理、指挥门诊部的医生、护士进行强迫交易活动;由被告人程丛喜任院长、被告人周新振任护士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强迫交易活动,其中被告人程丛喜主要负责处理病人投诉事宜,被告人周新振主要负责组织护士协助医生进行“开发病人”的强迫交易活动;由被告人莫丽虹任护士、收银员,被告人曹梦柯任护士,负责按照犯罪嫌疑人周新振等管理层的安排具体协助医生实施“开发病人”的强迫交易活动。
经统计,深圳都市门诊部已查明的强迫交易数额为约人民币205523.51元。
裁判结果
罗湖法院经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并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一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及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民营医院行业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的典型案件。近年来,医疗行业发展迅速,但鱼龙混杂,乱象丛生。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在有些人手里却成套路谋财的场所;病人来到医院,本应得到医治,没想到却成了挨宰的“羔羊”。本案中,四名被告人以事先设计的“开发病人”的模式强迫病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依法应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本案的发生不仅侵害病人的合法利益,而且严重扰乱医疗市场正常秩序。本案的判决为医疗行业敲响警种,以违法犯罪的方式坑害病人谋取暴利的医院,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只有合法经营,才是生存与发展的根本。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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