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条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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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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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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