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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加盟分布式私域电商项目,追回部分加盟费

发布者:张振律师 时间:2024年02月18日 154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3年8月份,叶某某在网上了解创业项目时,发现了山东某某公司宣传的私域电商项目,宣称不需要时间即可实现自由创业,一个月回本。叶某某经不住公司运营人员的诱导,双方于2023年8月18日签订《分布式私域电商咨询服务协议》,加盟了该公司旗下的“分布式私域电商项目”项目,合作区域为浙江省衢州市,加盟费共计19800元,合作期限1年(自2023年8月12日起至2024年8月11日止)。合同签订后,叶某某即支付了19800元加盟费。参加完公司的培训以后,公司给叶某某注册了企业微信,可以链接到该公司运营的商城里边,但公司并未给叶某某提供相应的流量,反而要求叶某某需要自行进行推广,叶某某发现被骗,于是委托律师进行维权。

双方签订的《分布式私域电商项目咨询服务协议》虽然名为代理,但合同第三条第2款约定“乙方根据分布式私域电商运营方式和方法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组建运营的指导及其全部的咨询与培训”第四条约定“合作区域为浙江省衢州市,合作模式为个人模式,本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8月12日起至2024年8月11日止”第五条“甲方根据乙方培训指导下操作分布式私域电商项目”“甲方承诺谨慎使用乙方许可的公司名称、商标及相关名称等,为保持连贯性,甲方不得对乙方商标等相关名称进行改动”第六条“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指导和要求进行相关操作,乙方有权对甲方操作提出改正和制止”,另外被申请人认可涉案项目实际操作模式为“被申请人指导申请人注册企业微信,然后通过地推等多种方式为申请人获取客户,通过被申请人网上商城购买商品,被申请给申请人返利”这一模式进行经营,实质上述约定及运营模式均符合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特征,涉案合同应为特许经营合同。因双方约定的是由济南仲裁委进行仲裁,经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叶某某得以退回部分加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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