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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婚外情应当有相应的证据,转账不一定是必须要返还

发布者:张振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18日 5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3年,某某起诉李某、某某赠与行为无效一案。李某认为与某某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李某也多次向某某转账,双方系同事关系,之间存在大量拆借走账行为,双方不存在赠与行为。

1、李某与某某之间是否存在不正当关系。2、某某是否存在赠与李某行为,如果有是否多少,款项是否应当返还。

接受李某委托以后,根据李某提交的银行流水,通过整理得知自2021年5月份至2022年6月份,李某通过银行卡共向某某转账二十余万元,通过计算李某转账给某某金额超过某某转账给李某的金额。济南市某人民法院组织了第一次开庭,双方对流水等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通过梳理可以证明李某转账给某某金额高于某某给李某转账金额。本案第二次开庭时,原告未到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以原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按原告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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