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淑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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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专职律师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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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例

发布者:龚淑芳律师 时间:2019年02月15日 80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因受害人事发后就成植物人状态,当事人与院方多次协商未果而进入司法程序。我作为患方律师,在司法鉴定听证会上,以被告对医疗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不够、麻醉的监测管理不当是造成原告损伤的根本原因,为题深入展开。2、并以大量的证据及事实有力地证明原告的女儿魏某给原告注射麻醉药品不是个人行为。3. 被告未落实医疗卫生管理制度,对麻醉监测管理的缺失是本案发生的重要原因。最后,司法鉴定机构认可了我方的陈述意见,判令被告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这起官司以患方获得了100多万元赔偿而落下帷幕。

龚淑芳律师,从事医学临床多年,主任医师职称;高等院校毕业后,在省内具有教学职能的三甲医院从事临床工作几十年,临床经验丰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南昌
  • 执业单位: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60120********62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合同纠纷、继承、债权债务、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