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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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能继承老人房产吗?”房产继承七大误区,不知道小心吃亏!

作者:周密律师时间:2020年04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7次举报


房产继承几乎是每个家庭都会遇到的,可是到底谁能继承?自己的儿子凭什么不能继承奶奶的房产?等等!

这类问题还有很多,有时候因为房产继承引起的纠纷也不少。那么在处理房产继承时常见的误区有哪些呢?

接下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房产继承常见的七大误区,不知道,小心吃大亏!

误区一: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遗嘱这个事,在大多数人眼中都不是很在意,有人认为,继承这事有《婚姻法》、《继承法》管着,就是自己不立遗嘱或老人没有立遗嘱,继承时也不会乱,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因此,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但是有没有遗嘱还是有差别的!

财产的继承除法定继承以外,还有遗嘱继承,而且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

也就是说,对公民的财产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法定继承。

如此一来,有没有遗嘱就不一样了。

这种情况在一些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情况下会出现,因为子女不赡养老人,所以老人在去世之前就立下遗嘱将房子留给其他人,这个时候就应该按照老人遗嘱来,即使子女不服气也没办法。

误区二:只要立了遗嘱一切就OK?

按照人们的一般理解,只要立了遗嘱,身后事就已经安排好了。其实,事情并非这么简单。

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

比如出现以下情况时,继承遗产就会出现麻烦。

第一,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

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

第二,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

比如,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只说明了自己有多少财产,但这些都以何种形式存在、财产在何处都未说明,这样的遗嘱很难 得以实现。打个比方,只在遗嘱中说自己有多少存款,但不知钱存在哪个银行,存单放于何处,可以想像,后人的“寻宝”之路该是何等艰辛。如若找不到相应的凭 证,这些财产无异于“流失”。

第三,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没立。

实践中,有些人立了遗嘱就自己收了起来,他人对此并不知晓。试想,若立遗嘱人突然离世,那么没有人知道其曾立有遗嘱,若遗嘱又没被发现,那么,这样的遗嘱立了等于白立。

第四,成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并不意味着一定就能得到遗产。

我国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具体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有时候立了遗嘱也不代表会完全按照遗嘱实施。

就好比前段时间小尊讲过的一个案例,男子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小三,最后即使小三和原配对簿公堂,房产仍然还是原配和其子女继承。

因为这份遗嘱的内容和目的都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的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应该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误区三:立遗嘱不是自己的事遗嘱得被儿女们接受?

老刘与老伴的名下有两套房产,家里有3个孩子。两位老人怕日后遗产“分配不公”会引起孩子之间的矛盾。“孩子们要是不接受遗嘱方案,我们立了遗嘱也没用啊?”老刘说。

这或许是很多老人的想法,他们希望能在立遗嘱之前就分配好,最好是分配平均,要让孩子们知道自己没有偏心,避免以后子女还要因为房产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但是其实遗嘱是立遗嘱的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只要所立遗嘱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就是有效的。

立遗嘱不需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遗嘱是否生效与继承人是否接受遗嘱内容无关。

误区四:儿女们不到齐遗嘱没法立?

孙大妈有5个孩子,但孩子们却只有两个在家,其余一个在国外,两个在外地。孙大妈近来觉得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让她着急的是,孩子们不能到齐,自己的遗嘱没法立。

其实立遗嘱不需要孩子们到场,事先也不必非通知他们不可。

但继承时,应当让所有继承人到场。

当然,此时若有些继承人因各种因素所限制不能亲自到场,也可委托他人。比如,出具委托书,委托某某人代自己办理继承事宜。当然,这种委托书最好经过公证。

误区五:和被继承人有关的权利都是可以处理的

齐大爷有3个孩子,家里的房子是承租的公房。最近有传闻说这一片要拆迁,于是齐大爷开始盘算,如果自己等不到拆迁的那一天,这房子应该留给谁?老爷子也知道,房子不是自己的,但一旦拆迁,就意味着要有一笔拆迁款“产生”。因此,让谁来“继承”这承租权成了老爷子的一块心病。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7项,即:

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目前,公房的承租权是否包括在最后一项“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内,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公房的承租权能否算是遗产没有明确的答案。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房的承租人去世后,承租人无权单方处分承租权。

误区六:只要是老人的血脉就得有一份遗产?

小亮的母亲说,她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男方抚养。小亮的父亲经常出差,因此,小亮基本上都是跟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去年,小亮的爷爷去世,身为长孙的小亮却未分得丝毫家产。对此,小亮的母亲非常不解。她觉得,这是小亮的叔叔们欺负人。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从法条中可以看出,两个顺序中均没有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和外孙女出现,也就是说,第三代人并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

因此,在孩子父亲在世的情况下,孙子是不能直接分得爷爷留下的遗产的。

误区七:不赡养老人就不能分遗产?

张女士来自于一个大家庭,今年年近60的她有6个兄弟姐妹,目前只剩下一个老妈。张女士在家排行老三,现在,照顾老人的担子几乎全压在她一个人的身 上。

“我受点累没关系,让人生气的是,有些人既不出力也不出钱。”张女士抱怨道。她认为,老妈“作古”以后,老人生前没有尽孝心的,就没资格分家产。

不赡养老人或者说对老人所尽赡养义务比较少的,从道德上应加以谴责,但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人不一定就不具有继承权。一般在不赡养老人但又没有证据证明其曾伤害过老人的情况下,这样的“不孝”子女还是具有继承权的。

如果老人不希望“不孝”子女继承自己的房产的话,可以选择以立遗嘱的方式来分配自己的财产,避免纠纷。

房产继承纠纷在生活中很常见,尤其是家里兄弟姐妹多的,那更是矛盾不断,有时候因为一套房子闹得天翻地覆的也有,最后亲情都被闹没了。

所以对于房产的继承其实立遗嘱是最好的,按照老人的心愿来分配自己的遗产,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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