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朱某与郑某本是一辈子都不会有交集的人,两人是邻村,朱某是村子里有名孝子,而郑某是隔壁村有名的混混。二人都是听说过对方但从来没见过面。然而就在这一年,郑某去了大城市回来竟然发了财,而朱某母亲因病住院,急需一笔30万的手术费。于是朱某便找到了郑某希望能够借点钱给他,没想到郑某很爽快就答应了,郑某告诉朱某只要他帮助郑某一个忙,这三十万就不用他还了。于是郑某将朱某带进成,安置在一间出租房内,留下一部电话,郑某便离开了,次日郑某打电话告诉朱某带着屋内的行李箱前往某小区,于是朱某照做,当郑某打开门时,朱某觉得郑某不对劲,进门一看,一女子倒在血泊之中,奄奄一息,原来郑某要求朱某帮助抢劫杀人,为了防止朱某报警要求朱某将女子杀死,朱某不同意,于是郑某告诉朱某不做朱某就得死,那她的母亲也得死,处在恐慌之中的朱某在郑某的胁迫下将奄奄一息的受害人杀死。朱某看着鲜红的血液突然间站起来,直接走向柜子,拿起上面被郑某找到的钱,提着装有尸体的箱子离开了,随后郑某带钱逃脱。朱某直接将钱汇入医院,提着箱子去报了警,并协助警方抓获郑某。
周律师认为:朱某主观上恶念不深,其是在郑某的胁迫下被迫杀人,其本身不具有抢劫杀人的动机,且事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协助抓获同案犯,另本案当事人尚有病危中母亲需要照顾,事后态度良好,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故,应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判决:最终法院判决郑某死刑立即执行,至于朱某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的行为以及案发后的自首等情节,法院最终从轻处罚免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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