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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成功达成双子女分别抚养及财产厘清调解方案】

发布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时间:2026年08月18日 1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详细情况」 

 

我方代理原告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原被告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原告起诉请求判决离婚,子女分别由原被告各自抚养,由被告向原告支付抚养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十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跟随原告生活,抚养费原告自行承担,婚生子跟随被告生活,抚养费被告自行承担,互相享有探望权,对探望频次时长作出约定。两台车辆分别归登记方各自所有,车辆剩余贷款由对应所有人自行承担,确认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各自名下存款、个人物品归各自所有。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务,各自名下债务、债权归各自处理。

 

「初步判断」 

 

本案属于涉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诉讼初期诉求包含离婚损害赔偿,存在一定对抗性。案件具备调解空间,核心分歧集中在两个孩子抚养权分配、抚养费承担、夫妻车辆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能否得到支持。如果判决处理,法院需要结合双方条件处理两名子女抚养权,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充分举证对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才有可能被支持。通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达成子女分别抚养互不向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方案,同时处理车辆分割,原告放弃离婚损害赔偿主张,一次性解决全部婚姻家事争议。

 

「案件难点深度分析」 

 

两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处置难度较大。司法实践中,有两个子女的离婚案件,并不必然直接判决一人抚养一个,法院会综合经济、居住、陪伴情况综合考量,调解需要说服双方接受分别抚养的方案。 离婚损害赔偿举证门槛高,想要拿到十万元损害赔偿,需要提交充足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过错情形,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诉讼风险很高,调解中需要权衡放弃该诉求换取其他条件。 车辆财产存在贷款,分割时不仅要确认车辆归属,还需要明确剩余贷款由谁偿还,避免后续出现车辆还贷引发的次生纠纷。 需要彻底厘清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书面确认无其他共同财产,防止后续一方再起诉分割隐匿财产。

 

「案件证据汇总」 

 

婚姻登记相关材料,两名子女身份信息,两台车辆的登记、贷款资料,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材料,与离婚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据材料。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离婚。婚生女归原告抚养,抚养费原告自行承担,婚生子归被告抚养,抚养费被告自行承担,双方互相享有探望权,约定每月探望 2 次,每次持续 1 天。两台车辆分别归登记在各自名下的一方所有,对应车辆剩余贷款由车辆取得方自行承担,双方确认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存款及个人物品归各自所有。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务,各自名下债权债务归各自享有、承担。案件受理费调解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律师专业点评」 

 

生育两名子女的离婚案件,调解一人抚养一名子女是比较常见的处理方案,但该结果需要双方自愿同意,法院判决并不一定会直接这样处理。离婚损害赔偿的获得有严格法定条件,证据不充分时,判决支持概率偏低,调解中可以作为谈判筹码,结合整体案件情况选择放弃该诉求换取抚养权、财产方面的有利条件。分割尚有贷款的机动车,调解文书内一定要明确剩余贷款的偿还主体,不能只约定车辆归属。调解协议写明无其他共同财产,能够有效阻断后续再行起诉分割财产的风险。

 

「防范建议」 

 

涉及多名子女的离婚,提前考虑子女抚养方案,也要预估判决不一定会一人一个的诉讼风险。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固定、留存对应过错证据,证据不足不要对赔偿抱有过高期待。 分割带有贷款的车辆、房产,务必在法律文书中写清剩余贷款由哪一方负责偿还。 离婚调解时,一定要加上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争议的表述,避免离婚之后再起财产诉讼。 债权债务条款要写完整,区分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把债权归属一并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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