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时间:2025年02月21日 6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内容:方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一女,婚后因工作双方聚少离多,方女士有一天突然发现男方在外欠多笔大额借款,男方告知是因做生意亏损,方女士因心软原谅男方,并且卖房为男方还债,后面发现男方还有其他外债,方女士知道后来律所咨询律师,希望能够尽快离婚。
案件结果:方女士第一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在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的六个月禁诉期内,律师仍然和男方积极沟通,分析他们之间的问题和情况,最终调解双方在禁诉期内去民政局和平协议离婚。
办案亮点:在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功,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的禁诉期内,也有很多工作可以做,没有离不掉的婚,在第一次判不离后,也可和对方积极调解,在二次起诉前达成一致后也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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