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49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背景:原被告结婚多年且婚后育有一子一女,被告婚内存在家暴行为但原告没有取得有证明力的证据,原告无法继续忍受暴力行为与被告协商离婚但被告不同意离婚,原告无奈提起离婚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拒接法院电话、拒收传票,法院因此无法安排开庭时间,我方作为原告代理人陪同法官上门送达传票,开庭前一天,依旧陪同原告与被告谈判沟通离婚事宜,被告依旧不松口离婚。开庭当天,被告当庭表态坚决不同意离婚,根据庭审情况,我方判断如调解不了法院大概率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
案件难点:缺少能够让法官判决离婚的证据,被告庭上不同意离婚,且被告本人庭外基本不接法院电话。
律师策略:立案后开庭前就联系法官做好铺垫,明确双方离婚的原因为被告存在多次家暴行为,开庭前多次联系被告尝试调解离婚,庭审结束后,抓住法官给的调解时间,多次联系被告律师沟通调解方案,并及时跟法官反馈调解进度固定沟通成果,调解进入瓶颈时及时申请法官居中做工作,抓住主要诉求并在次要矛盾上面适当做出让步,最后达成了一致的离婚意见,并申请法官线上制作调解笔录让原被告尽快线上签署离婚调解协议巩固调解成果,最终原告顺利离婚。离婚案件调解贯穿始终,律师代理离婚案件一定不能机械地走法院流程,要发挥主管能动性抓住关键节点促成调解,尽快达成当事人的离婚诉求也是尽快减轻离婚当事人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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