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86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王某的离婚案就像一场马拉松,不是她的离婚程序走得太慢,而是她纠结太久,纠结得差一点丢了五百万。王某与李某因为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第一次王某起诉离婚,李某诉称两人还有感情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就准予两人离婚,本以为两人重归于好,结果一年半后李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王某感到非常意外,但离婚几乎已成定局,现在考虑的重心就是财产分割的问题了。我们根据王某提供对方的五张银行卡号,查了整整一周。李某名下的存款几乎为零。这就意味着如果离婚,王某可能会几乎净身出户。这对我们的当事人是非常不利。
为此,我们重新调查了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对方申报的财产线索。发现财产申报表里有一家互联网银行。这说明李某还有一些我们未知的银行卡号。一不做,二不休,我们直接向法院提交了央行的调解令申请,要求查询李某名下所有的银行,没想到不查不知道,李某名下竟然有50张银行卡,而且还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就迅速做了转移,原来李某不同意离婚是假,转移财产是真。
案件结果:法院认为被告故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上对王某予以多分,共计300多万元。
办案亮点:
现在转移财产的情形比较复杂多样,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不批准调查令,最好向法院申请一下财产申报令,这样可以为后期离婚提供相应的财产线索。申请调查令尽量能申请到央行的调解令,如果批准不了,也尽量申请较长的时间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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