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09:00-21:59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武汉离婚律师,丁嫣律师团队,湖北武汉婚姻家庭律师,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武汉遗产继承律师,湖北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1592742398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原配起诉第三者,缺席判决依旧成功追回婚内大额赠与】

发布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时间:2026年08月18日 1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详细情况」 

 

我方代理原配原告,起诉丈夫以及第三者赠与合同纠纷。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生育私生子。丈夫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支付宝亲情卡、银行卡等多种方式,陆续向第三者进行大额转账。原告起诉请求确认丈夫对第三者全部财产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共计 431868.19 元,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本案两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法院核对双方互转流水,扣除第三者转回给男方的金额后,判决赠与行为无效,第三者向原告返还 326388.7 元。

 

「初步判断」 

 

本案属于典型的婚内出轨赠与第三者财产案件,原配有权起诉确认赠与无效并要求第三者返还夫妻共同财产。案件核心在于完整调取全部转账流水,区分男方转出金额与第三者反向转回的金额,准确核算应当返还的数额。两被告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对原告举证较为有利,但需要原告提交完整、真实的全部转账凭证。本案风险点在于,需要剔除第三者转回男方的款项,不能直接按照男方全部转出金额主张返还,同时要完整收集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多渠道流水,避免遗漏或重复计算。

 

「案件难点深度分析」 

 

多渠道流水梳理核算难度大。转账分散在微信、支付宝亲情卡、银行卡多个渠道,既有男方转出,也存在第三者反向转回的记录,需要逐笔统计,剔除反向转账,才可以得出最终返还金额,统计失误会直接影响诉讼请求与判决结果。 被告缺席审理,全部举证责任落在原告身上。对方不出庭抗辩,不等于法院会直接全部支持原告诉求,原告必须完整提交全部转账证据,流水残缺会导致部分金额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证据获取存在障碍,很多转账记录保存在男方手机账户,原配自行调取流水难度高,需要律师申请调查令向平台、银行调取交易明细。 款项性质抗辩风险,即便被告不到庭,法院也会主动甄别款项,日常消费、互转往来会予以扣减,不会全部认定为无偿赠与。

 

「案件证据汇总」 

 

结婚证,微信、支付宝、银行完整交易流水,聊天记录截图,调查令调取的平台交易凭证。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判决确认丈夫对第三者的赠与行为无效,第三者向原告返还 326388.7 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按比例由原被告分担。义务人未按期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律师专业点评」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未经配偶同意,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整体无效,原配有权起诉第三者追回财产。处理该类案件,不能只看男方单方面转出记录,第三者转回给男方的资金,法院会在总额中予以扣减。被告缺席不等于全盘胜诉,全部事实、金额都需要原告证据支撑,建议使用律师调查令调取微信、支付宝、银行全部流水,避免证据缺失。诉讼中可以同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第三者账户,防止判决后对方转移财产导致无法执行。

 

「防范建议」 

 

发现配偶向第三者转账,第一时间保存手机转账、聊天记录,尽早固定证据。 追回第三者财产案件,务必调取全部渠道流水,微信、支付宝亲情卡、银行卡均不能遗漏,同时统计对方反向转回的每一笔金额。 起诉时建议同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第三者名下账户,保障后续判决能够顺利执行。 原配起诉追回赠与财产,不需要以离婚为前提,婚姻存续期间也可以单独提起赠与合同纠纷诉讼。 不要直接按照男方全部转出金额起诉,提前扣减第三者转回款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诉讼费损失。

丁嫣婚姻家事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3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13年
    • 15927423984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1.61%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9次 (优于9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2次 (优于99.2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9211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510篇 (优于99.95%的律师)

    版权所有: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977804 昨日访问量:344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