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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一对一问答】子女身体情况特殊,离婚时能主张承担教育费用及医疗费用吗

发布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50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内容:李某与王某婚后育有一女王某一,王某一自出生起体弱多病,经常性需要往医院跑,每年仅医疗费用花销便有七、八万元。而李某与王某早年因为感情不和已分居,王某一一直由其母亲李某照顾。现在李某找到我们希望我们帮助她起诉离婚,诉求是尽可能多争取孩子抚养费及让对方额外承担孩子的教育费用及医疗费用。我们知道,法律规定的抚养费其实是包含了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在内的全部费用,当然,如果孩子后期产生了大额医疗费用是可以另行起诉的,但是本案中李某希望能够在离婚时约定清楚。围绕着李某的诉求,一方面我们做到了风险提示,即超出法律规范的要求很难得到支持,另一方面,我们主要从证据材料着手,详细列举了王某一从出生至今所有的住院记录及开销证明,以及王某一的生活开销,汇总之后让法官清晰地了解王某一的特殊身体情况,进一步说明抚养费的标准以及额外承担教育、医疗费用的必要。

案件结果:最终这个案件以法院调解结案,调解书中除约定了王某一的抚养费之外,另约定其教育费用及医疗费用另行承担,双方据实结算。

办案亮点:本案关键点在于证据的整理以及调解工作上,我们提交的证据确实让法官对孩子的情况有了一个深入的了解,在组织双方调解时能够站在孩子的立场上对孩子有所侧重,其次是在进行调解时与对方的沟通,最后让双方成功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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