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时间:2023年02月06日 44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这个案件的接洽是源自一个电话,案件的当事人是个近七十岁的老大爷,他跟我说:律师,我打了很多年的官司都亳无结果,现在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你能不能帮帮我。经过我们进一步沟通,基本案情初步呈现出来:当事人胡爹爹的父母共育有子女六人。其中最小的弟弟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后胡爹爹的父母先后去世,留有100多平方米的房屋一套,经协商六子女对该房屋按份共有。分割后房屋一直由小弟和老大共同居住生活。但没过几年,小弟弟因为精神疾病复发,被送至某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治疗。几年后小弟痊愈出院,但大哥一家却不愿让小弟回家居住,导致他只能一直暂住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为此,几个兄弟姐妹多次与大哥协商,但大哥均不予理睬。没有办法几个兄弟姐妹只能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按份共有房产,所得款项按份分配。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要求分割出售诉争房屋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不充足,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后胡爹爹等人不服提起上诉。市中院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及实体处理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此胡爹爹等人,只能另寻他法,又以共有房产进行分家析产起诉到法院。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为该起诉,系对同一诉讼标的、持同一理由的重复起诉,违反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的原则,裁定驳回起诉”。胡爹爹等人不服提起上诉。市中院又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胡爹爹等人申请再审。省高院随后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胡爹爹五年间不断通过起诉、上诉、申诉的形式张其作为诉争房屋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但一直没有任何进展。如今房屋还是被老大一家独占,患病的小弟一直是有家难回。现在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
这个案件的当事人都是亲人,又年纪较大,所以我们决定采取温和的方式处理,于是我们多次上门与胡爹爹的大哥沟通,前几次虽然还算礼貌,但不搭理我们的任何建议,最后一次直接把我们拒之门外。后我们又联系上本土知名家事调解媒体希望能帮忙化解纠纷,结束记者直接被轰出门外。此时,案件几乎又回到了原点。
协商未果,司法途径好像已经穷尽。经过几番思考,终于找到了突破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之规定,我们的当事人是有权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最终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事后胡爹爹用赔偿款为弟弟租房居住,多年的纠纷终于告以段落。
案例摘要:按份继承父母房产,房产被老大独占,患病小弟有家难回,胡爹爹五年间不断通过起诉、上诉、申诉的形式张其作为诉争房屋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希望为小弟获得一个安身之所。但一直没有任何进展。多方协商未果,司法途径几乎穷尽,后经过我们多方努力,找到突破口,终获赔偿,多年的纠纷终于告以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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