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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被告判决赠与合同无效

发布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时间:2021年06月10日 150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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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和理由:

原告范X与被告李X系夫妻关系,两人自2000219日登记结婚。在原告与被告李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李X与被告谭X相识并发展为婚外男女关系,2017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李X通过微信及银行转账等方式向被告谭X转款共计130548元,均为被告李X无偿赠与给被告谭X。范X发现此事后,诉至法院,诉请如前。

本案中被告李X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被告谭X,属于无权处分,侵犯了原告作为配偶的合法权益。同时,二被告系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原则。

经法院审判后,判决如下:

  1. 确认被告李X与原告范X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被告谭X作出的财产赠与行为无效;
  2. 被告谭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1305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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