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红娟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签了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提前离职一定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发布者:顾红娟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1007人看过

首先,约定服务期的前提是单位需为员工提供了付费的专业技术培训而非一般职业技能培训。一般而言,专业技术培训是指企业为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主要针对特殊岗位和专门岗位的员工。而一般的职业技能培训,其目的是使员工能基本适用企业的生产经营要求,也间接提高劳动者的技术素质,内容主要为一般岗位技能培训和特殊工种培训等。


其次,约定违约金的前提是专项技术培训确实直接产生了培训费用。主要包括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不包括期间发放给劳动者的工资)另,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最后,如果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主张被迫解除的,不视为违反服务期规定,无需支付违约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