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红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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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临时协议等同于劳动合同吗?

发布者:顾红娟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3日|分类:合同纠纷 |406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的规定,其立法目的在于提高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明晰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非劳动者可以从中谋取超出劳动报酬的额外利益。


从劳动者的权利保护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虽未签订名称为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但双方签订的包含工资、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期限等内容的书面协议,具备了劳动合同本质特征,其内容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义务,应当认定双方已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另,律师提醒:用人单位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的需要在试用期满前提出,试用期满后再以该理由解除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更多劳动实务解答,欢迎关注知乎“广州劳动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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