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红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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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产前休假15天的规定?

发布者:顾红娟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2日|分类:劳动纠纷 |9159人看过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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