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洪某是一名建设工程劳务承包的包工头。2014年开始,洪某陆续从某地产公司承接了七处工程项目,工程有大有小,分处于不同城市,每一处工程项目都扣留了5%的质保金。某地产公司陆续向洪某支付工程款。
2023年双方合作的几处工程项目均已经完工,且质保期均已满,之后,双方未继续合作新的工程项目。洪某计算,某地产公司还欠其工程款约60万元,洪某向某地产公司主张支付工程款,某地产公司以双方合作的工程项目太多,公司财务需要时间核实工程款金额为由多次拖延。
律师办案经过:
洪某多次与某地产公司协商无果,随后自己起草了起诉状和起诉材料,前往某区法院起诉。
某区法院查看了洪某自己准备的起诉材料后,以该法院没有管辖区,事实不清为由不予受理。
洪某随后找到了某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代理起诉事宜。该律师依然没有成功立案。
之后,洪某找到找到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汪小飞律师,寻求帮助。汪律师了解情况后,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按照时间顺序理顺了财务账目,拟定了诉讼方案和起诉金额,收集证据,准备了完善专业的起诉材料,为了更好得保证诉讼款项能得到顺利执行,汪小飞律师建议进行诉讼保全,原告同意。在做好充分准备工作之后,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保全申请材料和起诉材料。
法院经汪律师申请,保全了被告某地产公司的银行账户,并成功冻结了被告的资产。
案件受理后,法院排期开庭。汪小飞律师在做好充分开庭准备,做好庭审预案后,准时参加庭审。本案经过了三次庭审,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对工程款金额进行核对,被告公司提出了要扣除6个点的税费、支付罚款、挂靠费等各种意见。被告的答辩意见早在汪律师的意料之中,汪律师以证据说话,以法律为支撑,对被告的答辩意见逐一进行反击,最终,庭审顺利结束。
案件结果:
本案一审判决被告某地产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支付原告洪某工程款50多万元。一审判决后,得益于诉讼保全的成果,被告某地产公司立即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款项。
律师点评:对于时间较久,财务混乱、牵扯多个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属于案件事实复杂,对账困难的案件,律师在准备起诉材料时,应该理顺每个工程项目款,然后凭借专业知识和诉讼经验,尽量简化事实,才能顺利立案,快速结案。
本案例为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汪小飞律师亲办案例,未经允许,请勿改编引用!
汪小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