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文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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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争夺孩子抚养权,这10种证据准备得越多越有利!

作者:韩文超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21次举报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想要争取抚养权,可以提供孩子跟自己生活更有利孩子成长的证据。以下这10种证据,准备得越多越好!(文末附子女抚养协议模板)



争夺抚养权要准备的证据
1

孩子的出生证明等证明孩子年龄的证据。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

证明孩子一直随自己生活,比如孩子长期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

3

证明自己有更好的抚养能力,比如有稳定的收入,学历证明、房产证明、工作证明等。

4

提供对方是否有其他子女的证据,比如再婚家庭,对方与前妻/前夫育有子女。

5

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对现有子女依赖度高,比如医院的诊断报告。

6

收集对方有实施暴力行为,有酗酒、吸毒、赌博等恶习,存在精神病、传染病、心理极端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7

对方是否存在将孩子交给其父母或者其他亲戚、朋友抚养,自身无法陪伴孩子的证据。

8

对方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9

对方没有稳定收入,无法提供孩子基本生活保障的证据。

10

其他亲戚、朋友、居委会等提供的证人证言,证明自己能够更好的抚养孩子,或者对方不能抚养好孩子的证明等。



争夺抚养权要准备的材料

想要争夺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签订协议,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诉讼。需要准备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明,民事起诉状,工资证明、银行存款、产权证书等自身综合条件优越等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

若孩子一直跟随父或母一方生活

如无特殊的情况

法院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状况


【相关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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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文超律师,咨询电话:15921118554。专注刑事案件办理。系沪上杰出青年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及严谨、钻研、雄辩...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0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