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灿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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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专职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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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莫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郭灿彬律师 时间:2022年04月14日 145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孙某,汉族,住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灿彬,广东安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莫某,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


  裁判分析过程:


  本院认为,在案的证据均表明涉案的款项8万元原本是借款给肇庆市XX房地产有限公司,故该公司应属于本案的必要诉讼参与人,一审法院未将肇庆市XX房地产有限公司列为当事人,属违反法定程序。故依照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2017)某1202民初3XX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上诉人孙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800元予以退还。

郭灿彬律师,法律功底较深厚、业务知识较强,党员,中华律师协会会员,10多年执业经验,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民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肇庆
  • 执业单位:广东盈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220********77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法律文书代写、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