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点评:签订《购房合同》后,因开发商迟延未能交付房屋,导致购房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故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购房人可诉请解除合同,并且开发商作为违约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赵晓青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