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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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并且缴纳了定金,开发商迟延未能交付房屋,购房人怎么办?

发布者:赵晓青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267人看过 举报

2023-03-21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点评:签订《购房合同》后,因开发商迟延未能交付房屋,导致购房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故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购房人可诉请解除合同,并且开发商作为违约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赵晓青,河南颂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知识深厚,思维缜密,判断敏锐,分析能力强,应变能力灵活,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新乡
  • 执业单位:河南颂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720********8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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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720********86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