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秦朝律师团队代理某大型建筑总包企业,承接当地安置房总承包项目,施工完成95%工程量后,因开发商甲供材中断、配套分包工程停滞、长期拖欠工程款项,项目彻底停工。总包方多次发函催告复工、支付欠款未果提起诉讼,诉请解除施工合同、支付欠付工程款9600余万元,同时主张停工损失、逾期付款利息。庭审中开发商全程激烈抗辩,仅认可466万元进度款欠款,提出项目未竣工仅能支付75%进度款、停工损失系单方伪造、不存在大额欠付等全套抗辩观点,案件涉诉标的近亿元,在合同解除、工程造价、停工损失、付款比例等多方面存在重大争议。
裁判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我方核心代理意见,一审取得重大胜诉:
1.判决解除双方全部施工相关合同;
2.判令开发商支付工程款8577万余元及停工损失397万余元;
3.支付阶段性逾期利息280万余元;
4. 诉讼费、保全费、司法鉴定费绝大部分由甲方承担。
律师观点
一、合同可依法解除:开发商断供、长期拖欠工程款、项目长期无法复工,致使总包方回款、施工的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总包方享有法定解除权。
二、全额结算无需扣留质保金:双方诉讼前已通过线上确认工程总造价,项目长期停滞无复工预期,继续扣留质保金明显不公;甲方单方扣款无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三、停工损失以司法鉴定为准足额赔付:申请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窝工损失,结合地方住建停工计价规范补足管理人员工资差额,租赁、钢材资金占用等合理损失全部认定。
秦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