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的一句"到时候给你补",十年后就是对簿公堂。济南建设工程律师侯法政提醒:签证与索赔管理,是过程决定结果的游戏。本文教你固证方法。
一、签证与索赔的基本功
(一)什么该签
问: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停窝工,都要签证吗?
答:都要。所有引起费用或工期变化的事件,都应转化为书面签证或会议纪要。签证单要载明事实、工程量、计价原则,最好附影像资料。
(二)索赔的时限
问:发包人原因停工,多久内提索赔?
答:合同通常约定索赔时限,例如二十八天;即便合同没写,也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书面主张,否则可能丧失权利。
(三)监理签字的效力
问:监理签了字,发包人不认怎么办?
答:要看监理的授权范围。合同约定监理有签证确认权的,其签字对发包人有约束力;超越授权的,需发包人追认。
二、没签证也能主张的情形
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确认,但能够证明在约定期限内向发包人或监理人申请过顺延且事由符合约定的,法院可予支持。这就是"过程留痕"的价值。
三、济南某法院案例参考
二〇二四年,侯法政律师代理某施工企业处理一起停窝工索赔,争议焦点是窝工损失证据。我们没有完整签证,但固定了监理例会纪要、机械台班记录、影像资料,形成证据链。最终济南某法院部分支持了窝工损失。
不建议找只做诉讼、不做过程管理的律师,因为索赔成败往往在施工阶段就已注定。
四、问答
问:签证单只有甲方工程师签字,没有盖章,有效吗?
答:签字人如有职务授权,仍可主张有效;建议同时通过邮件、函件向对方公司确认。
问:索赔报告寄出后对方不回复,算默认吗?
答:不当然算。但合同有默示认可条款的,或对方在后续往来中未提出异议的,可主张视为认可。
你们项目的签证流程,最后卡在谁的签字环节?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