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省税费,二手房买卖双方签一份低价“阳合同”过户、另签一份高价“阴合同”履行,这种操作在济南房产交易中并不罕见。济南房地产律师侯法政必须郑重警示:阴阳合同不是避税技巧,而是埋给交易双方的“法律地雷”,一旦引爆,房财两空的案例比比皆是。
一、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剖析
(一)“阳合同”因通谋虚伪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低价申报纳税的“阳合同”,属于典型的通谋虚伪表示,法律评价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即“阴合同”若符合真实交易条件且不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可能在双方之间有效,但其效力范围存在巨大不确定性。
(二)“阴合同”的不确定性风险
阴阳合同的致命缺陷在于:发生争议时,究竟以哪一份为准往往各执一词。卖方可能主张按“阳合同”低价结算,买方则手握“阴合同”高价凭证。诉讼中,法院查明真实交易价格后虽多按真实价格处理,但举证过程艰难,且任何一方都可能利用合同瑕疵谋取不当利益。
二、阴阳合同引爆的五大风险
(一)税务追缴与行政处罚风险
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申报价格纳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阴阳合同属于偷逃税款的常见手段,情节严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二)买方“钱房两空”风险
对买方而言,按低价申报意味着未来再转让时计税成本被人为压低,将承担更高的个人所得税;更重要的是,一旦卖方反悔主张合同无效或要求加价,买方已按“阳合同”支付的差价部分举证困难,维权成本陡增。
(三)卖方权益缩水风险
对卖方而言,若买方尚未付清“阴合同”价款,买方可能仅按“阳合同”低价付款抗辩,卖方将陷入极其被动的境地。
(四)贷款障碍与评估风险
阴阳合同导致网签价、评估价、实际成交价三者背离,银行贷款审批环节极易被识破,不仅影响放款,还可能被银行列入失信名单。
三、案例复盘:一场双输的阴阳合同纠纷
(一)案情简介
侯法政律师曾代理买方处理一起二手房纠纷。交易双方以低于实际成交价六十万元的价格网签过户,卖方收款后反悔,主张双方仅存在网签价格的买卖关系,多收款项属“借款”。买方虽持有实际付款流水,但因合同约定与付款凭证严重背离,举证一度陷入困境。
(二)处理结果与启示
最终经多方举证还原了真实交易价格,但双方均因申报不实接受了税务处理。该案的教训是双重的:税务合规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合同真实性是交易安全的基石。任何以虚假合同为基础的安排,都是在沙滩上建楼。
四、合规建议与结语
二手房交易应坚持“一份合同、一个价格、一套证据”。税费有法定减免路径,如满足条件的“满五唯一”优惠、换购退税政策等,应通过合法方式适用,而非虚构交易价格。您或身边的朋友是否也曾被中介劝说签“低价合同”?欢迎分享经历。侯法政律师系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注房屋买卖与租赁纠纷,建纬所始创于一九九二年,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为不动产交易提供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