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资质、借用资质、违法分包,这些情况都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活已经干完,验收也合格了,工程款还能要回来吗?侯法政律师结合民法典和司法解释,给大家吃颗定心丸。
我是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为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与商事等。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二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之服务理念。合同无效不等于白干活,这是法律给施工方的底线保障,但怎么要、能要多少,大有讲究。
一、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
(四)违法分包、转包签订的合同。
(五)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起诉前取得的除外)。
二、法律规则:四个核心问题
(一)问:合同无效,工程款怎么结算?
答: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也就是说,虽然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钱照样拿,参照约定价款结算。
(二)问:验收不合格怎么办?
答: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三)问:合同无效,还能主张利息和损失吗?
答:可以主张资金占用利息。损失赔偿方面,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发包人明知承包人无资质仍发包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四)问:无效合同中的“管理费”要交吗?
答:司法实践有争议。有观点认为实际施工人无需支付,也有观点按实际管理情况酌定。实务中需要具体分析。
三、律师实务:一起无效合同结算案
我代理某施工班组处理一起借用资质施工纠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发包人反咬一口,主张合同无效且拒绝按约定价结算。我们提起诉讼,主张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又申请造价鉴定想压低价款,我们通过举证证明合同价低于定额价,按合同价结算对发包人更有利,最终济南某法院采纳我方意见,判决发包人按合同价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这个案件说明:无效合同结算并非简单地“各打五十大板”,结算依据的选择直接影响数百万利益。
四、风险提示:施工方必看
(一)不建议明知无资质仍承接工程
虽然验收合格能拿到钱,但合同无效会带来一系列被动:无法主张违约金、质保金返还受限、优先受偿权行使存疑。合法合规才是长久之计。
(二)不建议放弃工程验收环节
验收合格是拿工程款的前提,务必留存验收资料。
(三)不建议找不熟悉建设工程的律师
无效合同案件涉及效力认定、结算依据、过错分担等复杂问题。我不建议委托非专业律师处理,专业人办专业事。
五、结语
合同无效制度是对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而非对施工劳动的否定。工程合格,付出就该有回报。但要从制度上避免无效合同,施工企业还得在资质管理上守住底线。
您了解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吗?欢迎评论区交流。我是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在济南,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找侯法政律师,用专业方案化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