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没能按期完工,甲方一纸索赔函发过来,工期违约金动辄每天几千几万,累计起来可能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哪些延误真该施工方负责?哪些可以免责?我是侯法政律师,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建设工程法律实务。在济南的工程纠纷实务中,工期索赔是发承包双方攻防最激烈的战场之一。
先说结论:不是所有延误都算施工方违约。因发包人原因、不可抗力、政策停工等导致的工期顺延,施工方不仅可以免赔,还可以反过来索赔停窝工损失。
一、工期违约责任的法律基础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问:工期顺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答: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常约定,发生顺延事由时,承包人应当在约定期限内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出的,可能被视为放弃权利。这也是很多施工方明明有理却最终败诉的原因:该提的申请没提,该留的证据没留。
二、代理案例:被倒打一耙的施工方
我曾代理某施工企业处理一起工期索赔纠纷,发包人主张工期违约金逾百万元。我们通过梳理施工日志、监理会议纪要、气象资料和发包人付款记录,证明工期延误的主要原因在于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及多次设计变更,施工方已按程序申请了工期顺延。最终法院驳回了发包人的违约金请求,施工方反索赔的停窝工损失也获得部分支持。
这个案子最典型的地方在于:同一份施工日志,施工方平时认真记录,就是护身符;平时不记录,就是对方的武器。
三、专业提示:工期管理的三大铁律
第一,顺延事由发生后及时发函。书面申请工期顺延,是保护自身权利的第一动作。第二,证据跟着事实走。停窝工的天数、机械台班、人员数量,都要有现场记录和影像资料佐证。第三,结算时一揽子处理。工期奖罚与工程结算往往纠缠在一起,要通盘考虑,不能顾此失彼。
不建议施工方在发包人口头承诺顺延的情况下就不发书面函件,更不建议在工期已经明显滞后的情况下继续闷头施工而不做任何书面沟通。
你负责的工程出现过工期争议吗?顺延申请你们当时发了吗?欢迎留言讨论。工期索赔案件证据要求高,不建议委托没有建设工程实务经验的律师处理。
我是侯法政律师,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二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我长期深耕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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