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固定总价合同,钢材半年涨了一倍,干一平方亏一平方,这种苦侯法政律师在济南的建筑企业身上见得太多。固定总价合同是不是真的价死不变?材料暴涨能否主张调价?这是近两年咨询量最高的问题之一。答案是可以,但门槛很高,本文讲清适用边界。
一、固定总价规则与风险分配
固定总价合同的核心特征是单价与总价在约定范围内固定,承包人承担约定范围内的价格波动风险。这一规则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示范文本体系中均有体现。但固定不等于锁死,法律为极端情形留了救济通道。
1.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工程量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格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2.设计变更、发包人指令、不可抗力等事由引起的价款调整不受总价约束。
3.投标时应结合合同工期与材料用量评估价格波动敞口,必要时投保或约定调差条款。
二、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一)与商业风险的区分
1.商业风险:价格正常波动,幅度在合理区间,属于承包人投标时应预见的风险,不能调价。
2.情势变更:涨幅远超历史区间,例如主材价格暴涨数倍以上,且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后。
3.疫情期间的司法指导意见明确,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当事人可重新协商,继续履行明显不公平的,法院可依公平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
(二)主张调价的路径
1.第一步:书面通知发包人,主张情势变更并要求重新协商,固定通知与协商痕迹。
2.第二步:协商不成,起诉或申请仲裁请求变更合同价款。
3.第三步:准备价格基准证据,包括投标时信息价、施工期信息价、采购合同及发票。
三、代理案例:钢材暴涨背景下的部分调差支持
侯法政律师代理某施工企业处理一起固定总价合同调价纠纷。项目中标后钢材价格在六个月内上涨逾一倍,远超同期历史波动区间。团队整理了造价信息、采购凭证及行业惯例证据,主张适用情势变更。法院最终采纳部分调差意见,对超出正常风险区间的材料价差予以支持,为施工企业挽回损失六百余万元。
四、专业提示
1.投标报价时留出合理风险余量,是对抗价格波动的第一道防线。
2.不建议在施工过程中只靠口头抱怨,调价主张必须书面化、证据化、及时化。
3.情势变更的举证门槛极高,涉及工程造价、市场分析、法律适用三重论证,不建议委托缺乏工程背景的律师处理。
你签的是固定总价还是固定单价合同?主材价格相比投标时涨了多少?留言提供价格变动幅度与合同签订时间,侯法政律师帮你初判是否符合情势变更门槛。
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二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之服务理念。侯法政律师专业领域涵盖建设工程、房地产、房屋买卖及租赁、公司与商事、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金融、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