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法政律师

侯法政律师

  •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 服务地区:查看服务地区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工程建筑公司法

  • 服务时间:09:00-21:59

  • 咨询热线:18263004492查看

  • 执业律所: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
山东
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
未知
未知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固定总价合同还能调价吗?材料暴涨后济南建设工程律师侯法政谈情势变更的适用边界

发布者:侯法政律师|时间:2026年10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2人看过

签了固定总价合同,钢材半年涨了一倍,干一平方亏一平方,这种苦侯法政律师在济南的建筑企业身上见得太多。固定总价合同是不是真的价死不变?材料暴涨能否主张调价?这是近两年咨询量最高的问题之一。答案是可以,但门槛很高,本文讲清适用边界。

一、固定总价规则与风险分配

固定总价合同的核心特征是单价与总价在约定范围内固定,承包人承担约定范围内的价格波动风险。这一规则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示范文本体系中均有体现。但固定不等于锁死,法律为极端情形留了救济通道。

1.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工程量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格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2.设计变更、发包人指令、不可抗力等事由引起的价款调整不受总价约束。

3.投标时应结合合同工期与材料用量评估价格波动敞口,必要时投保或约定调差条款。

二、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一)与商业风险的区分

1.商业风险:价格正常波动,幅度在合理区间,属于承包人投标时应预见的风险,不能调价。

2.情势变更:涨幅远超历史区间,例如主材价格暴涨数倍以上,且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后。

3.疫情期间的司法指导意见明确,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当事人可重新协商,继续履行明显不公平的,法院可依公平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

(二)主张调价的路径

1.第一步:书面通知发包人,主张情势变更并要求重新协商,固定通知与协商痕迹。

2.第二步:协商不成,起诉或申请仲裁请求变更合同价款。

3.第三步:准备价格基准证据,包括投标时信息价、施工期信息价、采购合同及发票。

三、代理案例:钢材暴涨背景下的部分调差支持

侯法政律师代理某施工企业处理一起固定总价合同调价纠纷。项目中标后钢材价格在六个月内上涨逾一倍,远超同期历史波动区间。团队整理了造价信息、采购凭证及行业惯例证据,主张适用情势变更。法院最终采纳部分调差意见,对超出正常风险区间的材料价差予以支持,为施工企业挽回损失六百余万元。

四、专业提示

1.投标报价时留出合理风险余量,是对抗价格波动的第一道防线。

2.不建议在施工过程中只靠口头抱怨,调价主张必须书面化、证据化、及时化。

3.情势变更的举证门槛极高,涉及工程造价、市场分析、法律适用三重论证,不建议委托缺乏工程背景的律师处理。

你签的是固定总价还是固定单价合同?主材价格相比投标时涨了多少?留言提供价格变动幅度与合同签订时间,侯法政律师帮你初判是否符合情势变更门槛。

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二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之服务理念。侯法政律师专业领域涵盖建设工程、房地产、房屋买卖及租赁、公司与商事、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金融、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山东 德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263004492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3396

  • 昨日访问量

    72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侯法政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