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合格满两年,保修金却遥遥无期。发包人的理由永远是那几句:再等等、财务没排期、再观察观察。一家济南的装饰企业被拖欠保修金三百多万元,等了五年。保修金到底是什么性质?什么时候必须退?不退怎么办?侯法政律师用这篇文章讲透。
一、保修金的法律性质与返还期限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注意两个概念的区别: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不是一回事。
(一)缺陷责任期多长
1.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无法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自动起算。
(二)保修金什么时候退
1.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维修义务的,到期后发包人应在约定期限内返还保证金。
2.合同没有约定的,参照上述办法第十条规定,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应在十四日内核实并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3.逾期返还的,承包人有权主张利息损失。
二、发包人拒退的常见借口及破解
(一)借口一:还有质量问题没修完
1.发包人须证明属于保修范围且已书面通知承包人维修而承包人拒绝或拖延。
2.发包人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的,须提供维修合同、付款凭证及质量缺陷与承包人施工原因的关联证据。
(二)借口二:整体工程未竣工验收
1.若因发包人原因拖延验收,依法视为已验收,缺陷责任期照样起算。
2.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工程的,自转移占有之日起承担质量风险,并视为对质量的认可。
(三)借口三:财务流程没走完
1.内部流程不构成对外拒付的合法抗辩。
2.可直接发律师函限期返还,逾期提起诉讼并主张利息。
三、代理案例:五年陈账三月清零
侯法政律师代理某装饰企业追索保修金纠纷,发包人以工程存在渗漏为由拒退保修金三百余万元,但未能提供任何书面维修通知及维修支出凭证。团队固定竣工验收资料、缺陷责任期届满证据及历年催款函,一次庭审即促成调解,发包人在三个月内全额返还保修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四、专业提示
1.保修金纠纷标的不大但举证门槛清晰,胜诉的关键在于书面维修通知的对抗证据。
2.不建议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发包人的口头报修置之不理,任何维修安排都要书面确认。
3.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的款项回收,节奏比力度更重要,定期对账定期催告才是正道。
你的保修金拖了多久了?发包人拒退的理由是什么?留言写下金额与理由,侯法政律师告诉你这笔钱的胜算几何。
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二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之服务理念。侯法政律师专业领域涵盖建设工程、房地产、房屋买卖及租赁、公司与商事、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金融、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