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是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是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是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何时间限制?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1)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与劳动争议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否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都可以申请仲裁。
劳动者到哪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者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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