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六盘水青年赵某(19岁,技校在读)因一时贪念在网吧窃得他人手机一部,价格认定价值6800元,被以盗窃罪立案侦查,面临实刑风险,学业与前途堪忧。中昭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会见,引导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同时审查价格认定意见,发现认定未考虑手机已使用两年、屏幕明显磨损的成新率因素,申请重新认定后价值下调至3900元。律师推动家属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赔礼道歉并取得书面谅解,并向办案机关提交在校证明、社区一贯表现材料及获奖记录,证明其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与社会危险性小且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赵某得以继续完成学业。
贵州中昭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