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韦某系贵阳市某区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因涉嫌非法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共计人民币68万元被监察委留置并移送起诉,公诉机关提出"三年以上四年以下"量刑建议。
[办案经过] 辩护律师制定"全额退赃+预缴罚金+认罪认罚"三位一体辩护方案,第一时间协助家属筹措资金退缴全部违法所得68万元并预缴罚金,同时搜集韦某过往工作表彰材料及悔罪书,主张其未造成国家集体实际经济损失系酌定从轻情节,恳请法院在三年以下档量刑。
[案情结果] 合议庭采纳辩护意见,突破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韦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缴纳),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刑期压至最低幅度,辩护目标全部实现。
贵州中昭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