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总结
案件基本信息:原告与被告因不当得利纠纷诉至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法院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立案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纠纷起因:原告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应支付给案外公司的 100000 元货款,转账至被告名下银行账户。原告发现后协商退款,被告以营业执照过期、法定代表人系失信被执行人导致账户无法取款,且无合适法定代表人人选为由拒绝返还。原告认为被告取得该款项无合同或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
调解结果: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是被告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前向原告返还不当得利 100000 元;二是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该纠纷了结,互不主张其他权利;三是案件受理费 1150 元(原告预交 2300 元,已减半)由原告负担。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对协议予以确认。
何莹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