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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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转让了,充值的钱该找谁要回

作者:张元乔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66次举报


 无论是就餐、教育培训,还是美容美发美甲洗衣健身都流行办卡,不少消费者觉得办卡消费比较方便,而且有一定的优惠活动,而热衷于充各种卡。办卡过后,消费者有时难免会遇到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转让店面的情况,从而影响自己的服务体验。

  网友咨询:

  店铺转让了,充值的钱该找谁要回?

  律师解答:

  商家收取消费者预付消费金后,即对消费者负担提供约定服务的义务。商家在未全部向消费者履行完服务义务就将店铺连同充值的消费金额一起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债务转移行为,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故商家在转让充值消费金额前,应当征得消费者同意。未经消费者同意,商家擅自转让充值消费金额即转移债务的行为对消费者不发生效力,消费者有权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并有权要求商家退还尚未消费的卡内余额。

  律师补充:

  预付款消费是一种商业营销方式,经营者通过给予消费者一定优惠的手段,吸引消费者办理消费卡,并收取预付款。消费者购买的超市卡、美容美发卡、健身卡等大部分属于预付式消费。预付式消费时,消费者一定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各项条款,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以防遇到纠纷后出现责任不清的问题。付款后,要向商家索要并保留好合同、发票等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特别注意的是,不要向个人转账。

  提醒消费者,遇到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要有足够的维权意识。妥善保留手头的证据以及积极寻找新的证据,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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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乔,辽宁坤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学士学位,张元乔作为律师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为当事人解答疑惑,在以往代理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大连
  • 执业单位:辽宁坤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220********3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