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陈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嫌疑人李先生,李先生说他认识某某局领导,可以帮家长搞学位,正好陈先生读小学的女儿也想换个好的学校。于是陈先生向李先生支付了20万元的费用。
此后的是那个月内,陈先生多次催问李先生学位落实情况如何,李先生一直敷衍说政策变了没那么快落实,有时又说正在和某某领导吃饭,很快能落实。直到开学了,李先生才说搞不了,但又不退款。
陈先生去年8月份去公安报案,公安也立了案,但是李先生进去关了几天就取保出来了,一年来案件毫无进展,李先生也拒绝协商退款。
上个月,陈先生了解到,检察院说陈先生不构成犯罪,准备不起诉。于是陈先生委托我们律师介入,经过了解案件情况,我们重新整理报案材料和证据材料提交给公安,刚提交上去,对方立马全额退回了款项